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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调整概算管理办法编制思路
作者:吴万慧  文章来源:《陕西公路造价》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1/7 11:20:37  文章录入:ArticleInput  责任编辑:ArticleInput

sp;   在综合考虑上述方案后,倾向于在工程项目交工验收后,竣工验收前进行调概,且只能调整一次,并通过加强项目实施过程设计变更的管理,通过严格设定调概条件来控制项目实施过工程费用的随意增加,从而达到控制投资的目的。但考虑到有些项目由于资金原因不可能等到交工验收,需要提前调概;一些项目技术难度很大,概算不可能一次调整到位的情况,在办法中对调概的时间、调概的次数没有涉及,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灵活掌握。

    7  关于调整概算费用的限制

    根据国家基本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初步设是计概算与工可批复估算的误差不得大于10%。如果概算超过工可批复估算的10%,要么必须将概算控制在批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允许幅度范围之内,要么需重新报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目前,为了能尽快上项目,有一些效益不好的项目尽可能压低工可估算投资,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已基本达到批复工可估算允许幅度范围,如果要调概,肯定会超批复工可估算允许幅度范围。从部里近年来批复调概项目的统计,超批复工可估算20%以上的项目有8项,超批复工可估算10~20%的项目有10项,超批复工可估算0~10%的项目有8项,约有2/3以上的项目超出了批复工可估算允许幅度范围。若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很多项目的概算根本就无法调。因此,在办法中没有提及调概最大的幅度。

    8  关于调整概算编制的方法

    8.1按现行概算编制办法同口径进行编制

    这种调整方法也有两种:
 
    8.1.1与概算项目完全一致的概算形式。变更量,市场价,计列相应的建设单位管理费、贷款利息及预备费; 

    8.1.2概算形式。变更量,合同价,计列相应的建设单位管理费、贷款利息及预备费。

    8.1.3调整概算总费用中,对于设计变更增加费用应先扣除招标节余费用,不足部分用预备费余额解决,剩余费用列入概算调整费用。

    8.2按概算项下挂工程量清单方式编制调整概算

    调整内容以合同和按部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规定要求进行的设计变更为依据,在对项目建设过程发生费用审查的基础上,按概算项所包含的工程内容,将工程量清单及变更的费用进行归类汇总,得到调整概算项的费用。

    第一种方法有可能会导致概算费用调高了、项目实施还节余了;如果将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弄清楚再编制调整概算,则与第二种方法相同。

    第二种方法反映的是项目实际应发生的合理费用,是一种算总账的方法。在该方案中调整概算不反映施工技术装备费、计划利润、税金,与项目的审计内容是—致的;另外,由于项目已交工验收或工程量基本明确,预备费也就没有必要再计。

    综合考虑上述两种方法,办法中采用第二种方法做为调整概算的编制方法。

    9  结语

    为了防止办法出台后,各个项目都可能提出自己充分的理由来争取调概。办法对调概的报审作了严格规定。同时,办法对调整概算的表格形式也作了规范。总之,公路工程概(预)笪管理办法的出台,规范了概算调整行为、明确了概算调整范围、调整方法、调整时段及审查批复程序。使项目概算更加合理地反映建设工程造价,加强了对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执行与管理,规范了在建工程调整概算的编制、审查管理工作。加强了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造价管理和投资控制,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静态控制、动态管理,真实反映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党政机关等建设项目管理和投资概算控制的通知》,发改投资[2005]907号;
[2]《国务院关于加强基本建设计划管理控制基本建设规模的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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